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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2016年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
日期:2017-09-12 来源:潮州质计所 点击:568

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

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

 

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45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436号)、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》(财预〔2016143号)等有关要求,现将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如下:

    一、单位基本情况:

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粤机编办【2003191号、广东省潮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潮质监人函【20039号文规定设立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、正股级主要任务: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、保存工作;开展量值传递;执行计量检定规程,依法执行强制检定;提供计量检定、校准、测试服务;承办上级局交办(委托)的其他工作。核定事业编制7名,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。配所长1名,副所长1名。现有在职人员6名,其中编制内5名,编外人员1名。本所拥有计量标准5个,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5张,涵盖燃油加油机的强制性检定、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等,全年检定数量2385/件。

二、部门决算说明:

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.41万元,本年收入95.74万元,本年支出75.47万元,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,结余分配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49.68万元。分项说明如下:

2016年收入95.74万元,包括事业运行47.52万元、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9万元、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9.22万元。本年度运行经费支出75.47万元,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5.26万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9.43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.45万元,其他资本性支出6.53万元。总支出较2015年度增加了18.97万元,主要因素有两个:一是增加了人员支出14.22万元,按规定要求提升人员待遇;二是增加了其他资本性支出4.77万元用于购买计量器具检定设备。2016年预算总额是123.52万元,决算总额75.67万元,整体支出未超预算。

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方面,本所拥有公车一部,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.25万元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0。公务接待0

政府采购支出方面,本年度其他资本性支出6.53万元,其中经政府采购网平台购置联想笔记本电脑1部,金额5,899元,为方便计量检定需要自主采购计量检定器具三批次,包括:M1等级砝码1批,金额7,450元;预压式电动压力校验器1台,金额26,500元;压力表数据自动采集处理装置1台,金额25,000元。

截至20161231日,本部门拥有通用设备设备20台(套)。总价值61.03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1部,价值13.25万元。


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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